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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梯年检须知

时间:2016-02-17  来源:重庆市特检院   字体显示:    阅读:3103 次

电梯年检须知

一、现场检验前,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:

1、维保单位对电梯按规定进行了认真自检,达到合格要求并出具自检合格报告,自检报告真实、完整。

2、落实好检验配合工作;

属于在商场、学校、医院、交通枢纽、商务(写字)楼使用的电梯,准备好110%额定载重量的试验载荷。

3、张贴检验预告,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。

二、特别提醒:

以下项目容易被忽视,若其中一项不合格,按检验规则规定将直接导致电梯检验不合格。

1、使用登记资料;

2、安全技术档案;

3、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;

4、与取得相应资格的单位签订的日常维修保养合同;

5、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;

6、轿厢紧急照明和报警装置

已阅读以上须知,承诺检验前做好检验准备工作、完善相关资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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